一、中国能源研究会节能与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加入学会的会员,分为:会员、高级会员、学生会员、港澳台及外籍会员、荣誉会员;单位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加入中国能源研究会节能与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1)会员: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或相当资格)的能源领域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2)高级会员:在能源领域从业 6 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学术威望和行业影响力,取得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的能源领域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3)学生会员:能源相关专业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生会员年限不得超过 6 年。
(4)港澳台及外籍会员:持有港澳台户籍或外国国籍,学术成就较高,符合高级会员条件的科技工作者。
(5)荣誉会员:在能源领域从业 10 年以上,拥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卓越工作业绩,对我国能源工程建设或科学技术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三、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在中国境内从事能源行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经济组织;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工作者,并且自愿成为中国能源研究会节能与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的单位,主要包括:
(1)能源领域生产经营企业;
(2)能源领域设备制造企业;
(3)能源领域信息与咨询服务企业;
(4)能源科技、教育、设计、施工、新闻出版等企事业单位;
(5)各省(区、市)能源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
上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分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
四、会员入会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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